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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佚名 | 字数:1017 字

谕内阁张元辅

今日午时

皇伯母令内官传示云,皇伯母亲至朕处为喜当时朕即知,皇伯母意止以张延龄为逆耳朕差内侍官往奏云适奉,皇伯母传示亲至侄处为喜但恐上

劳,慈降又侄今日以秋开讲奠先师请,赐免降乃止又移刻,复传云明日仍行朕复差人往奏云兹再奉,慈爱宜当承顺人家生子此常事也岂敢上烦

,慈躬亲降如有,教示请传来乃复止,少顷复令内官持物到朕宫云。

皇伯母说皇帝大喜事,但张延龄事须将就朕闻。

命讫朕惟上古之时无此等,事厥后汉唐宋以来篡位杀君者,亦非一贼矣兹延龄也既为朕。

皇伯考懿亲祗宜守分犹有余,乃包藏祸心谋为不〈车丸〉是何道也执法大臣贪赃背义且前日本至阁卿,等亦未如法票上兹事甚大并所奉。

皇伯母传谕录示卿等作速议处来闻。

嘉靖十二年九月十一日

臣张孚敬谨,题伏蒙

皇上因张延龄事情以,昭圣皇太后传谕并示臣等速议处来仰见,圣明仁之至义之尽也臣等伏思均蒙,皇上重托受,恩深重虽事之至小者亦当预

闻尽心区处况此事所关至大至重敢,不尽心前者拟票委未能悉万罪万罪臣等,愚见欲候法司具招上,请乞,示臣等详其情节如何然后,容臣等各自陈所见恭候。

圣明裁断务极天理之公人心之正庶几上副。

圣明委托之重今恐一时,仓卒议处未当未敢轻率上,闻伏乞,圣明亮察谨具题,知。

嘉靖十二年九月十一日

臣张孚敬谨,奏本月十一日伏蒙

圣谕以,昭圣皇太后传谕张延龄事情录示臣等,令作速议处来闻臣等捧诵无任悚惧战栗,之至缘法官问拟尚未具招仓卒,未敢轻议今日伏蒙,

皇上以三法司会问招拟,示臣臣参详情节则张延龄杀人之罪自,不可逃而谋逆罪状法官未敢遽拟夫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讨之况法官乎臣,不敢轻议也兹钦奉。

明命令臣等议处臣敢不竭诚以对伏乞

圣明亮察臣窃思延龄兄弟当

孝宗皇帝朝倚托,皇亲势要威制军民谋占田宅通舟车,则害及地方开店舍则利夺商贾,此人所共知也至。

武宗皇帝朝,恩宠虽杀富贵益盈骄恣怙终不悛奢侈僭拟无度亦人所共知也恭惟。

皇上厘正,大礼以来于兹九年孝养。

昭圣皇太后未尝一日少间,朝野臣工靡不欢悦在延龄兄弟亦所自知者矣兹大道公行,过恶败露臣伏思延龄其它罪戾犹可逭,也罪至杀人不可宥

也昔孟轲氏论瞽叟杀人舜窃负而逃汉文帝杀薄昭舅后家也。

皇上承,祖宗之统守,祖宗之法况延龄以外戚杀人即曰诛之又孰为不当乎臣又伏思延龄过恶俱犯在,先朝良由法度宽纵所致诚当严禁防于,今

日者也但古人有言曰恩有所当加法有所当屈此仁义并用之道也。

圣谕云延龄,皇伯考懿亲至哉,皇言仁哉。

皇心也,孝宗皇帝,献皇帝亲兄弟也。

皇上万一推,献皇帝友爱之心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