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代来功诏(元年六月)
方大臣诛诸吕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劝朕,朕已得保宗庙。已
尊昌为卫将军,其封昌为壮武侯。诸从朕六人官皆至九卿。(《汉书·文纪》)
○益封高帝从臣诏
列侯从高帝入蜀汉者六十八人益户各三百户。吏二千石已上从高帝颍川守尊
等十人食邑六百户,淮阳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户,卫尉足(《史记》作“定”)
等十人四百户。封淮南王舅赵兼为周阳侯,齐王舅驷钧为靖郭侯。(《汉书·文
纪》)
○令列侯之国诏(二年十月)
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馀,各守其地,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
有违德。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繇教训其民。其令
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汉书·文纪》)
○日食求言诏(二年十一月)
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
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於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
之身,托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
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朕之过失,及知见
之所不及,モ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
职任,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忄间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
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馀皆以给传
置。(《汉书·文纪》)
○开籍田诏(二年正月)
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民谪作县官及贷
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汉书·文纪》)
○王辟强等诏(二年三月)
前赵幽王幽死,朕甚怜之,己立其太子遂为赵王。遂弟辟强及齐悼惠王子朱
虚侯章、东牟侯兴居有功,可王。(《汉书·文纪》)
○除诽谤妖言法诏(二年五月)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
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
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
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汉书·文
纪》)
○议除连坐诏(二年)
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
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汉书·刑法志》。
《纪》作元年,少首句。)
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
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於民为暴者也。朕未见其便,宜孰计之。(同
上:周勃陈平奏,以为如其故便。文帝复曰。)
○劝农诏(二年九月)
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
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汉书·文纪》)
○却献千里马诏
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马,独先安
之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求来献。(《汉书·传》:时有献千里马者,诏云云。)
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求来献。(同上)
○遣灌婴击匈奴诏(三年五月)
汉与匈奴约为昆弟,无侵害边境,所以谕遗匈奴甚厚。今右贤王离其国,将
众居河南地,非常故。往来入塞,捕杀吏卒,殴侵上郡,保塞蛮夷,令不得居其
故,陵轹边吏入盗,甚骜无道,非约也。其发边吏车骑八万诣高奴,遣丞相灌婴
将击右贤王。(《汉书·匈奴传》)
○复遣周勃率列侯之国诏(三年十一月)
前日朕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汉书
·文纪》,又见《周勃传》。)
○赦济北吏民诏(三年七月)
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为大逆。济北吏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城邑降
者,皆赦之,复官爵。与王兴居去来者,亦赦之。(《汉书·文纪》)
●卷二
☆文帝(二)
○劝农诏(十二年三月)
道民之路,在於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登,
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也。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
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劝焉?其赐农
民今年租税之半。(《汉书·文纪》)
○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十二年三月)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
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
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
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
其意,以道民焉。(《汉书·文纪》)
○耕桑诏(十三年二月)
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奉祭服,其具礼仪。(《汉书·
文纪》)
○除秘祝诏(十三年四月)
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秘祝之官移过
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史记·文纪》,又见《封禅书》,
又见《汉书·郊祀志》上,皆删节。)
○除肉刑诏(十三年五月)
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
夫训道不纯,而惠民陷焉。《诗》曰:“悌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
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
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楚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及今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汉书·刑法志》:齐大仓令
淳於公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上书,天子怜其意,遂下令。)
○劝农诏(十三年六月)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廑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
也,其於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汉书
·文纪》)
○增祀无祈诏(十四年春)
朕获执牺牲币,以祀上帝宗庙,十四年於今,历日弥长。以不敏不明,而
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其广增诸祀坛场币。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
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皆归福於朕躬,不
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专乡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
也。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汉书·文纪》)
○议郊祀诏(十五年夏)
有异物之神见於成纪,毋害於民,岁以有年。朕畿郊祀上帝诸神,礼官议,
毋讳以朕劳。(《汉书·郊祀志》上)
○策贤良文学诏(十五年九月)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贤士,施及方外,四极之内,
舟车所至,人迹所及,靡不闻命,以辅其不逮,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比善
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长。高皇帝亲除大害,去乱从,并
建豪英,以为官师;为谏争,辅天子之阙,而翼戴汉宗也。赖天之灵,宗庙之福,
方内以安,泽及四夷。今朕获执天下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
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闻也。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
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於国家之大体,通於於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
有人数,以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当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於朝,
亲谕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
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
著之於篇,朕亲览焉。观大夫所以佐朕,至与不至,书之。周之密之,重之闭之,
兴自朕躬。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乌戒之!二三大夫其帅志毋怠。(《汉书
·晁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