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了将近一个月的路程,梅暗雪来到了琬琅国边境的一个村庄里。依旧是一袭男装,这样上路比较方便。
她在韩澈身边时曾经无意间看到一本韩澈手写的手札,里面记载着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天山红色雪莲原本为大金国至宝,后来在琬琅国新任皇帝登基后大金皇帝曾以天山红色雪莲作为贺礼送给了琬琅国新皇。
于是梅暗雪有了目标,在上渊国宫变之后便往琬琅国赶来。如今她总算来到了琬琅国边境,现在正值黄昏,太阳愈来愈往西边落下,要不是看见前面有一个村庄,那她今晚又要露宿于野外。
“这位大哥,小弟路径此地见天色已晚,想在你家借宿一宿,请问可方便?”进入村庄后,梅暗雪一边牵着马一边往前走,忽然看见一个年级大约三十岁出头的男子正扛着锄头往前走,就上前去搭讪。
那男子扛着粗头,身材修长精瘦,皮肤黝黑,一看就知道是经常下地干农活的。“小弟啊,看你的模样是外地人吧?”男子咧嘴一笑,爽朗的笑声显示着农家子弟特有的淳朴。
“是啊大哥,小弟是从上渊国来的,要到青州去寻找亲戚的,途径此地见天色已经不早,就想找户人家借宿,希望大哥能够同意。”梅暗雪一身布艺男子装扮,十分有礼地给男子行礼说道。
“好好好,行!没问题。我们这个村庄地处有些偏僻,基本上很少有外人来。难得碰见一个都觉得稀奇,所以不怕打扰。”男子一边笑一边带着梅暗雪拐了几个弯来到一座房子门前。
男子站在门外,大声叫道:“媳妇,快来,有客人来了!”
“来了,来了。”一名身穿布衣的妇女挽着袖口从内室走了出来,露出庄稼人淳朴的笑容,看着梅暗雪笑着说:“诶哟,这位小哥是哪的人啊?孩子爹你从哪认识的?”
“这位小弟是从上渊国来的,想来我们家借宿一宿,你赶紧把后面那间空房子收拾一下,给这位小弟住。”
男子放下锄头,回头看着梅暗雪。“小弟,你怎么称呼?”
“在下薛平,不知大哥如何称呼?”
“我姓李,你叫我李大哥就行了,这我媳妇,我的老爹出门去了,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看看,晚上弄好晚饭后我叫你出来吃饭。”
“多谢李大哥。”梅暗雪将马拴在屋子外,跟着李大哥走进了屋子。
当晚在李大哥家里吃了简单却干净的饭菜,李大哥的父亲是个和蔼慈祥的老人,李大哥的媳妇李大嫂正照顾着自家两个孩子吃饭。一盏油灯下,李大爷不住给梅暗雪夹菜,满脸笑意如盛开的菊花,“山野小村,没什么好吃的东西,来,吃,吃。”
梅暗雪坐在满是裂缝和黑泥的小桌前,抱着个碗发呆,自从母后去世后,她几乎再也没有和谁一起坐在桌前,享受着家庭般的晚宴,她没有享受过这小屋暗淡却温馨的灯火,没有人给她夹过菜,没有人陪她在一间类似于家的屋子里吃哪怕吃一餐粗茶淡饭。
五岁那年母后去世后,父皇接二连三的纳妃立嫔,整天和那些妃嫔风花雪月,两父女吃饭的机会是少之又少。
嫁给上官立华后原本以为自己的日子再也不会那么孤寂,可上官立华掌管着上官家的生意,老是说生意忙,经常出门。成亲两年,上官立华在府内的日子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有陪她好好吃过一顿饭。
她的师父只逼着她练功练功再练功,做他徒弟三年,除了她躺在床上那一年之外,每餐几乎都是边练功边胡乱嚼,某些属于温暖的家的记忆,早已远得像天际那抹淡云,风一吹便了无痕迹。
有那么一瞬,她恍惚了一下,好像看见那双苍老的夹菜的手,变成了一双纤细的肌肤白嫩的涂着豆蔻丹红指甲的贵妇人的手——属于她母后的手。然而那幻觉刹那消失,她依旧坐在陌生的小村庄某间屋子的灯下,看着属于别人家的团圆。
梅暗雪坐在那里,盯着满碗的菜,忽然想流泪。她立即飞快低头扒饭,一滴眼泪忽然滴落在青菜上,她毫不犹豫的夹起,吞下属于自己眼泪的味道。
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渐渐地闭上眼睛,脑子里不断地回现出以往的一切。
犹记得当年出嫁,十里红妆,风光无限,穿上最华美的喜袍,被人扶着走出了家门,那欢乐的迎亲喜悦,大街的喧闹声,是何等的壮观热闹。
“哇,这气派谁家能及?听说嫁妆用了整整三百辆马车来拉。”听到路旁那艳羡的话语,姜莞玉心里那个甜呀。
“听说皇上赐了很多赏赐,而且还会亲自来主婚。”说话的人语气充满艳羡。
“依我看上官立华肯娶这种飞扬跋扈刁钻泼辣无才无德的女子,根本就是因为皇命难为,在皇权的压迫下谁能抗旨不尊。”这句话简直让她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现在的人怎么嘴巴越来越臭,看不得别人幸福,她冷哼一声,用意志力将这些难听的话,抛到脏水沟里面。
“还是说小声点,万一被这女魔听到,你我都要人头落地。”好在他们还有点自知之明,否则有你们好受,姜莞玉心中暗道。但脸上努力挂着一抹浅笑,今日是她的好日子,她不能让他们破坏了好心情,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平服了心情。
当上官立华下马踢轿门,用他那双修长而沉稳的手,牵她进屋子的时候,她激动的全身直打哆嗦,心急促地跳动着,实在担心它从我的胸腔里跳出来。
因为习武,他的手比那些小白脸的手要显得粗糙一点,轻轻摩挲了一下,感觉非常好,这双手能让她心如鹿撞,似乎有电流从他的指尖掠过,一下子就传至四肢百骇,说不出的舒服。
大婚仪式十分繁杂,一向没有耐性的姜莞玉,在这一天显出惊人的忍耐力,整个过程都乖巧得像一只小绵羊,任人摆布,不作一丝反抗,也不显出一丝倦怠。
“送入洞房——”当听到这响亮的声音,姜莞玉的心如有点紧张,有些慌乱,也有些羞涩,只要一想到今晚要与上官立华缠绵,行夫妻之礼,幸福的潮水甜如蜜糖向她袭来,将她这个人淹没。
“扶着,扶着,这么重要的日子竟然喝高了。”
“不过也难怪,人生一大喜事,喝多点也正常。”新房的门被打开,似乎有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秦剑抬了进来。
“小心点,别伤着少爷。”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卫临这厮,前面说话的两人分别是秦府的正副总管,姜莞玉对秦剑死缠烂打的这些年,在他们面前就没少碰钉子,都是面慈心狠的家伙,但如今她是秦府的当家主妇了,看她怎么收拾你们。
新房混乱嘈杂了一会又重归平静,姜莞玉感觉到身旁躺多了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灼热的呼吸,而是他那浓浓的酒味,让她不能忽略他的存在,她并不讨厌酒,但今夜却讨痛恨,因为上官立华喝得酩酊大醉,不但吐得一床,还弄脏了她这件华丽喜袍,此情此景如何洞房?
要是以前肯定拆天般大吵大闹,但今夜她心胸宽广得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姜莞玉自己揭开了沉重的凤冠,然后手忙脚乱将倒在地上的上官立华扶起来,清理了他吐在身上秽物,但做了那么多东西,上官立华依然烂醉不醒。
这个男人究竟喝了多少酒?是因为娶了她高兴,还是——
新婚夜没有喝合卺酒,没有人揭凤冠,更没有人亲手喂东西给她吃,一切与姜莞玉想象的都不符合,还是禁不住失望。
“死上官立华,等你醒来就知错,居然大婚之夜敢喝得那么醉,成心避我不成?放这大美女独守空房,你良心何在?”姜莞玉一边将他扶在椅子上,一边骂着他,但他俊脸乏红,似乎就算在他耳畔大声吼,他也听不到一般,现在骂他真是浪费力气,人家还没吃东西呢?
姜莞玉不想府中的丫鬟知道她的新婚夜如此狼狈,她要京城所有人都知道她嫁得好,新婚之夜与上官立华缠绵至天亮,而秦剑痴迷自己不愿意离开。
就是因为这点虚荣心作祟,所以她只得默默地清理床上的污秽物,然后把喜袍脱掉,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再帮上官立华脱衣服。
新婚之夜,看着他的俊脸,搂着他挺拔颀长的身躯,真是心猿意马。这个高傲的男人她姜莞玉终于弄到手了,想到这点,她心中那种成就感实在是澎湃得无与伦比。
姜莞玉颤抖着手,轻柔地抚摸着,有时还恨不得捏他一把,但可惜好景不长,还没有摸够,上官立胡一个翻身,只留一个冰冷的背影给我,喊了他几声,都没有反应,气得她——鼓捣了几次,也没有什么成效,也倦了,只好双手像树藤那样紧紧缠住他的腰睡了。
那晚姜莞玉睡得特别好,虽然没有夫君的甜言蜜语,没有巫山云雨的销魂,但搂这上官立胡的身子,抚着他健硕的胸膛,她觉得从此不是一个人了,她也有家了,那种甜蜜无与伦比。
这一晚睡得太沉,以致上官立华起床穿衣服溜了都不知道,漠着没有温暖的大床,看着陌生的新房,姜莞玉有点不知道身在何处的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