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叔把我带到一个,类似与地牢的地方。
那时的我绝对想不到,我来的这个地方算得上是“初级地狱”。
第一天,我蜷缩在墙角,看着他们厮打在一起,衣不蔽体,满脸血痕,头发被扯掉一把又一把,更有甚者手指都被咬掉一大截。
最后胜出的那名男子,缓缓地爬向那碗饭,身后一地的血痕。
第二天,我饿极了,本能的伸出手,颤颤巍巍的伸向那碗饭
我的三根手指断掉了,高烧了两天,昏迷之际仿佛听见一个,讥诮清凉的嗓音在说我没用。
我醒来后看着被医治过的手,满脑想的都是我要活下去,哪怕很难哪怕活得很狼狈。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为了一顿饱饭。
在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我撕碎了我的袖摆勒死了他。
刘叔意外的眼神看向我,好像在说:“公子眼光真毒辣。”
之后的几天,我再也没见过那些男子。
刘叔说,没用的人活着是在浪费粮食。
彼时,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又添了一份。
“公子,醒醒,我给你送新玩具来了。”我睁圆了双眼,看着这两个刀疤大汉。
玩具?被玩死的怕不是我吧
刘叔说了句祝我好运便离开了。
我被禁锢住的脚踝被一股力量猛地一拉,瞬间被拖拽至一人身下。